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2024年4月1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-2024年4月28日(10个工作日)。 联系电话:7288228、7863472(政务服务中心) 通讯地址: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邮 编:065700 序号 | 项目名称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单位 |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 受理日期 | 1 | 霸州市吉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热镀锌、彩涂带钢材生产线及酸再生生产线技改项目 |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G105(胜大路) | 霸州市吉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 天津玺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| 2024.4.16 |
注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、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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